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线上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流程和注意事项

来源:青岛市妇幼保健中心 时间:2024-07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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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自推行“出生一件事”后,新生儿父母可以在线上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和新生儿落户登记,办事更加方便快捷,越来越多的新生儿父母选择线上办理出生医学证明。为方便各位市民朋友们使用,以下整理了线上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,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
一、分娩信息录入

助产机构在“山东省妇幼健康管理信息系统”中录入新生儿母亲的住院分娩信息,提交上报后,申领人方可进行线上申领。

二、申领人申请

1. 申领人通过手机关注“健康青岛”或“健康山东服务号”公众号(或下载爱山东APP)绑定新生儿母亲健康卡;

2. “健康青岛”选择“出生一件事”中的“出生医学证明”,进行申领;

3. “健康山东服务号”选择“医疗服务”栏目中“足不出户手机办申领出生医学证明”,进行申领。

三、新生儿父母身份核验

✔ 申领人通过移动端,分别进行人脸识别,核验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信息,并与住院分娩产妇信息校验,确保出生医学证明登载母亲信息与住院分娩产妇信息一致。

✔ 若新生儿父母在异地的,新生儿母亲人脸识别通过后,还需上传新生儿父亲的手持本人身份证照片。新生儿父母身份识别确认后,上传新生儿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照片。

四、首次签发信息确认

✔ 申领人在移动端对《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》相关信息进行确认,信息无误的,申领人填写新生儿姓名,确认后提交。出生医学证明信息一经确认提交,无法更改。

✔ 信息有误的,申领人提交修改相关信息申请,签发机构进行审核修改并通知申领人重新提交线上申领。

五、新生儿母亲电子签名

新生儿母亲通过移动端对线上申领提交的信息进行电子签名,签发机构将电子签名打印至纸质的《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》及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存根“领证人签名”处。

六、签发机构审核签发

签发人员通过“山东省妇幼健康管理信息系统”审核住院分娩信息及申领上传的材料,签发人员应在 2个工作日内审核签发,因申领人上传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,签发人员应通知申领人,申领人调整后重新提交审核。审核通过的,签发人员签发打印出生医学证明。

七、领取方式

签发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通知快递部门上门取件。山东省妇幼健康管理信息系统通过“健康青岛”或“健康山东服务号”公众号自动推送审核结果和快递单号给申领人,快递部门负责送达至申领人并签收。

哪些情形无法线上申领出生医学证明?

一、新生儿出生后超过1年的,无法线上申领出生医学证明;

二、产妇因未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等原因,住院分娩信息未录入“山东省妇幼健康管理信息系统”的,无法线上申领出生医学证明;

三、线上申领签发只适用于父母双亲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。换发、补发和单亲、医疗保健机构外及新生儿第三姓等情形出生医学证明签发,不支持线上申领。

四、申领人需通过移动端进行人脸识别身份核验,并获取相关信息,无法人脸识别认证的不能线上申领,包括以下情形:

1.线上无法人脸识别确认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;2.夫妻双方有一方为港澳台同胞、华侨及外籍人士;3.其他特殊无法人脸识别认证的情形。

其他注意事项

一、线上申领时,新生儿父母确认信息提交后,工作中经常会遇到新生儿父母提交线上申领信息后,直系长辈对宝宝的姓名不满意,要求撤回修改的,但此次已经不能修改了。请各位宝爸宝妈一定要确定好宝宝的姓名,建议与直系长辈沟通确认后,再线上提交信息。

二、关注“健康青岛”微信公众号,在出生一件事场景下,申报新生儿“户口登记”线上办理,即表示居民同意落户地公安机关线上为新生儿办理落户登记,办理过程不得终止、撤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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